我為甚麼讀老書-歷史像個想不出點子的老劇場

Dondon Tsai
4 min readApr 23, 20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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逛書店跟買牛奶其實很像-別買前排的。原因倒不是書店跟超市一樣從後面補新貨,正好相反,書店門口擺的都是新書。新書卻常還沒裝訂就已經過期,隔著書膜都能聞到酸臭味,反而有千年前用蘆葦筆寫下的老書,至今仍新鮮可口。書畢竟不是牛奶,看的是保存期限,不是製造日期。

並非沒有好的新書,但選書實在太難。書衣上的文案總寫的天花亂墜,彷彿沒看這本書就錯過了命運的謎底。不留神點,還以為今年又出了幾百個海明威。每年那麼多書,怎麼可能每本都精采絕倫,各個非讀不可?業內作家的評論可能專業點,但「批評」大作家若不留點情面,不僅得罪人,還可能被親友反咬一口。時間有限,濫竽充數者太多,不值得冒食物中毒的風險。

時間是最好的書評。《挪威的森林》裡有個奇人叫永澤,只讀死滿三十年的人寫的書,他說「倒不是說我不信任現代文學。我只是不想浪費寶貴的時間,去讀那些尚未經過歲月洗禮的東西。」要過這標準可不簡單,余光中都還不夠老,穩穩達標可得讀到孔乙己了。

話雖如此,馬克·吐溫說得不錯「所謂經典,就是大家都認為應該讀而沒有讀的東西。」今天有誰真的讀完過四大名著,我買了一套《紅樓夢》到現在連十二釵都還沒見全。輕薄短小的《超譯尼采》更賣的不知道比《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》好上多少。讀精華、讀書摘,都比啃原典要輕鬆多了。

讀老書真的不容易。為了查清蒙田如數家珍的「時事」,我花在維基的時間說不定比他的隨筆還多。試著讀培根,更常在交纏的子句間迷路,不禁懷疑起自己的英文程度。不過,即使搞不明白法國國王與米蘭公爵的糾葛,分不清楚伊莉莎白時代的人稱,我硬著頭皮讀了下去。

出現在二十一世紀的書店角落的老書,必然有些精采值得跨越隔閡鑽研。死者沒有花花轎子人抬人,沒人看自然被後浪掩去。一代代讀者無情地淘汰了陳腐、取代了媚俗,只留下最好的文字。這些古今智者同聲讚譽的經典,不僅留存了天才心智的閃爍,更乘載著超越時代的沉思。

千年前,雅典市民控訴蘇格拉底荼毒青年,不敬神明,投票命他飲下毒酒。於是柏拉圖寫了《理想國》。他悲嘆走出洞穴的知識分子,是如何難以向眾人形容真理之光,他預言滿嘴謊言的諂媚之人將自稱人民的保護者,崛起掌握至高的權力。

百年前,巴黎公社殘黨四面楚歌「寧願見其消亡,也不留給敵人」,他們在城中縱火,香榭大道與羅浮宮燃起熊熊大火。於是勒龐寫了《烏合之眾》:

群眾沒有真正渴求過真理,面對那些不合口味的證據,他們會充耳不聞...凡是能向他們提供幻覺的,都可以很容易地成為他們的主人;凡是讓他們幻滅的,都會成為他們的犧牲品。

只要人沒有變,經典就如昨日寫下般切時。我們不再拿石子投票,也通常不拿火把縱火,但我們依舊偏執蒙昧,渴求著虛幻希望。老祖宗是怎麼圍著火堆跳舞求雨,我們就怎麼在華爾街醉漢的蹣跚裡尋找舞步。文明的華服下仍藏著那飲血茹毛的心靈。

羅馬作家奧維德寫了一則故事,大概是這樣的:

巴比倫城住著一對鄰居,一家生了俊美的皮拉莫斯,一家生了迷人的笛斯貝。兩人青梅竹馬,彼此相愛,卻遭家族反對,只能隔牆互訴情衷。一晚,兩人約定私奔,笛斯貝先到了約定的桑樹下,卻遇著一頭母獅,倉皇中落下斗篷。後到的皮拉莫斯眼見斗篷被咬的破爛,以為愛人已逝,引刀自刎。片刻笛斯貝轉回,卻只見垂死的皮拉莫斯。她拔出匕首刺入胸膛,與愛人相擁而逝,鮮血染紅了潔白的桑葚。

世界像個想不出點子的老劇場,布景戲服換個不停,卻是差不多的演員演著差不多的戲碼。常人看得眼花撩亂,只有天才窺見劇本,寫了下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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